馆陶县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方案浏览数:242次
馆陶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馆农改〔2017〕6号 ——————————————————————— 馆陶县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支、支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现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馆陶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在全面摸清“三资”底数的基础上,依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机制,实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全覆盖,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科学使用、保值增值,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主体不变的原则。村集体“三资”实行代理服务后,“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在运作合理、审核程序规范的基础上,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及时办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决策规程办事,突出民主管理,每项资金支出、资产下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代理公开透明,彻底杜绝集体“三资”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的问题。 (三)坚持规范程序的原则。按照简便、实用、有效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集体“三资”处置,发包和出售都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依程序办事,实现“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监督的全程化。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以“清产核资,代理服务,登记入网,全程监督,盘活增效,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顺应科技防腐新形势,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技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主要任务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范围为全县277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实施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1月10日前)。 1、成立监管机构。在原建立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同时依托县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立乡镇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各类项目竞标招标活动,监督签订农村经济合同、调解农村经济合同纠纷等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2、广泛宣传发动。县乡两级召开由村两委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各村也要组织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全县上下深入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 监管范围、监管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取得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清查摸底。各村要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清查小组,各村委会根据会计提供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采取帐实核对、实地勘查、内查外调、合同清理等方法,对2017年10月30日前的归村、组所有的账内和账外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逐一进行清查,清查结束后,填制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清查表。 2、整改处理问题。(1)清查结束后,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依法界定权属,明晰所有权。存在争议的,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对清查发现的盘盈或盘亏,清查小组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予以纠正。(3)对已处置的资产、资源,重点审核合同是否合理合法,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承包金或租金是否及时上缴。对于不规范的合同,要在与对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不按合同规定执行及显失公正的经济合同,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已被拖欠的承包金或租金要组织力量依法进行追讨清收,对于限期拒不缴纳承包金或租金的,视为违约,解除合同,收回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4)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停止侵权,然后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5)张榜公示。各村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将清查表和问题处理情况如实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疑议的,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6)审核。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对村上报的清查表和问题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清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责任人是否在清查表上签字,有无公示资料等。(7)建立资产、资源台账,进行初始产权登记。对经审核通过的清查摸底结果,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初始产权登记。(8)调整账簿。根据村里上报的盘盈、盘亏和清查出的账外资产的处理意见,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相关账簿,以做到账实相符。盘盈和清查出的的账外资产,应按重估价值进行核算,通过增加公积公益金处理。盘亏的资产,应冲减公积公益金。 (三)网络建设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建立覆盖全县所有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流程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实现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制度+科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农经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向集体组织成员公开,最终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在继续执行《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基础上,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构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机制,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政策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会计核算、收款收据领用、收支两条线、非生产性开支定额管理、资金申请审批、限时报账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二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三资管理控制机制,重点是建立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评估、处置、内部管理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三是加强合同监管。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摸底、造册登记后,重在今后的规范管理,因此,各村对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等,要依据有关法律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标的、履行合同责任、承包金、租赁费的交纳方式等,所有合同必须经县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审核,同时村委会、承包(租赁者)、产权交易中心存档备案。四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化平台建设,乡镇村账代理会计在录入会计凭证后,还要将所有的原始票据、经济合同等资料扫描到“三资”监管系统;同时建立村级资产、资源状况卡片登记簿,将实物情况及租赁合同拍照录入软件系统,各村村民通过各乡镇触控一体机随时查看村级财务公开表和相关业务的原始票据,县乡两级管理人员通过电脑监管客户端随时查看各村的财务收支、资产租赁和原始票据真实情况,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预警监督和审查审计,有效防止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暗箱操作”。 五、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以乡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经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明晰工作思路。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认真清资,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的底数,纠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对工作推行过程的跟踪监督,对可能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敲警钟,防微杜渐,及时纠正。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侵占挪用集体财物、违反规定擅自处置资产资源、监管人员失职失管等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督导力度。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及业务指导,正确处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与维护村民民主权益、经济利益的关系,准确把握资产资源清查、产权登记界定、处置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原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有效引导村集体强化经营管理,盘活用活集体资产资源,切实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要建立督查反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利益。 附件:1、河北省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台账; 2、固定资产卡片; 3、固定资产损毁(报废)核销审批表 4、外部单位(个人)欠款呆死账核销审批表 5、农户欠款核销审批表 6、农村集体债务核销申报表 河北省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台账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移交人: 接管人: 启用日期: 移交人: 接管人: 截止日期: 移交人: 接管人: 负责人: 移交人: 接管人: 填制人: 移交人: 接管人: 使 用 说 明 本台账包括农村集体资源台账和农村集体资产台账两部分,资源台账由《农村集体所有资源总体情况台账》《农村集体统一管理的经营性资源明细台账》构成,资产台账由《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明细台账》构成。本台账统一采用活页账格式,以每个村或独立核算组为登记单位,每个单位装订一册。本台账格式为全省统一制式,2013年1月1日正式启用,台账中期初数据填制2012年年底数据。 一、农村集体所有资源总体情况台账。本台账用以反映村或独立核算组各类别土地的总体分布、增减变动情况。土地资源未发生变动的年度,不填制本表;土地资源发生变动的年度,填制本表。本台账中,期初面积填制2012年年底的数据,根据开展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工作过程中清产核资确认后的数据,结合补充调查情况确定;期末面积填制资源变动年度年末的数据。台账中的家庭承包按《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家庭承包”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管理的农用地面积指由村或组集体集中管理的用于农业的土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按照实际占用的面积填制,未经审批但已占用的面积计算在内。 二、农村集体统一管理的经营性资源明细台账。本台账用于明细反映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统一管理的可以以统一经营、承包、出租、投资等方式经营利用的资源存量、使用和收益情况。尚未利用的具有经营性功能的资源也要登记在本台账中。本台账以地块为单位设置账页,每一个地块设置一页。 填制时,首先确认资源权属单位,按照土地所有权实际权属关系,填制村或组名称;其次,填制地块名称;随后,确认资源类型、类别,按照土地资源实际类型、类别进行选择,在所选类型、类别前的方框内打“√”。摘要栏简要填制该资源的使用状况及变动原因。面积填制2012年年底的数据,根据开展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工作过程中清产核资确认后的数据,结合补充调查情况确定。四至栏填制该地块的四周边界。单位名称填制依照合同获得该项资源经营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利用方式填制该项资源的经管管理形式,分别按照统一经营、承包、出租、投资、其它五种类型填列,其中的统一经营指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通过直接投资兴办经营实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尚未利用的具有经营性功能的资源统一填制在“其它”方式中。合同编号填制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对该项资源对外承包投资租赁合同的编号。年收益额填制该项资源以统一经营、出租、承包、投资等形式获得或合同确认的年度收益总额。收益方式填制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经济组织获取该项资源对外投资收益的期限,依据合同规定,分别按照月缴、季缴、年缴、一次性收取、其它五种方式填列。兑现金额指实际收到的租金、承包金、投资收益或实现的统一经营收益。 三、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细台账。本台账明细反映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的各类别固定资产存量和使用状态情况。本台账依据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各项固定资产设置账页,每一项固定资产设置一个账页。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明细台账。本台账明细反映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承包、出租、投资等方式经营的固定资产存量和管理使用情况。本台账不登记虽属经营性固定资产,但尚未采取承包、出租、投资等方式经营利用的固定资产。本台账以单个固定资产为单位设置账页,明细反映该固定资产经营使用变动情况。台账中的摘要栏简要填制该项资产的经营管理现状及变动原因。使用方式填制该项资产的经营管理形式,按照统一经营、承包、出租、投资、其它五种类型填列。单位名称填制以承包、出租、投资等方式获得该项资产经营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合同编号填制村或独立核算组集体对该项资产以承包、出租、投资等形式经营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的编号。年收益额填制该项固定资产以统一经营、出租、承包、投资等形式获得或合同确认的年度收益总额。兑现金额指实际收到的租金、承包金、投资收益或实现的统一经营收益。收回时状态填制该项资产在对外投资合同终结收回时的可使用状态。收回时价值或评估价值填制该项资产在对外投资合同终结收回时的残余价值或评估价值。 五、《农村集体统一管理的经营性资源明细台账》《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明细台账》等明细台账按顺序连续记载。 六、登记台账时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 农村集体所有资源总体情况台账 权属单位: 单位:亩
注:台账中的家庭承包按《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家庭承包”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管理的农用地面积指由村或组集体集中管理的土地面积。 农村集体统一管理的经营性资源明细台账 权属单位: 地块名称: 资源类型:□农用地 其中:□耕地 □林地 □园地 □牧草地 □水面 □其它 资源类型:□建设用地 其中:□村办公用地 □公益单位用地 □矿山用地 □乡村交通用地□其它 资源类型:□其它土地 其中:□荒山 □荒坡 □荒沟 □荒滩 □其它 单位:亩、元
利用方式:指统一经营、承包、出租、投资、其它五种,尚未利用的具有经营性功能的资源填制在“其它”方式中。 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细台账 权属单位: 固定资产名称: 编码:
注:计提折旧金额填制当期计提数,不填制累计数。 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明细台账 权属单位: 固定资产名称: 编码:
使用方式:指统一经营、承包、出租、投资、其它。本台账不登记虽属经营性固定资产,但尚未采取承包、出租、投资等方式经营利用的固定资产。 附件2 固定资产登记卡片 单位: 卡片编号:
附件3 固定资产损毁(报废)核销审批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4 外部单位(个人)欠款呆死账核销审批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5 农户欠款核销审批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6 农村集体债务核销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说明:“村委会意见”应填写清楚村集体、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 大会研究表决情况,并附报债务对象消亡或无需偿还等核销相关证明。 上一篇: 馆陶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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